第(2/3)页 当初做错了事情,落得如今无家可归,闫小蝶只能四处流浪。 她不敢去找亲戚,也不敢去找以前认识的朋友,在这个思想觉悟很高的年代,谁人敢收留这样犯罪的人? 流浪的过程中,来到了豫州的省城郑州。 那天,她在二七广场游荡的时候,看到了衣冠楚楚,风度翩翩的童兴,童兴和邓毓华在广场逛街游玩之后,坐上了一辆英国进口的小桥车离开,闫小蝶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小轿车消失在视线中。 她好恨童兴身边的那个女人,年纪比自己大,长得也没有自己好看,素面朝天,似乎也不怎么会打扮,凭什么拥有开着进口轿车的潇洒男人? 她心生妒忌,却无卡奈何,这时候,她不自觉的想到了程津良,心中不忿,看着进口轿车消失的方向骂道:“狼心狗肺的男人!” 这时候,突然有一个脏兮兮的女人靠近了她。 “喂,你认识刚才的那个男人吗?” 闫小蝶捂着鼻子,生怕闻到脏兮兮女人身上的气味一般,其实她自己好多天都没有洗过澡了。 这就是所谓的乌鸦落到煤堆上,自己黑看不到。 闫小蝶看那个女人年纪轻轻的,也挺清秀的,说话声音也轻声细语的,顿时想到了自己的处境,瞬间又觉得这个女人和自己应该也是同路人,不然怎么也流落街头? 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油然而生,对这个脏兮兮的女人的厌恶也减少了很多,她松开了捏着鼻子的手。 “不认识。” “他身边的女人你认识吗?” “也不认识。” “哦哦。” 脏兮兮的女人露出失望的表情。 闫小蝶好奇的问:“你问这个做什么?你认识他们?” “没,没什么?我不认识他们。” 脏兮兮的女人摇着头,逃一样的走开了。 闫小蝶莫名其妙的看着那个脏兮兮女人的身影,心中不由的有些害怕,自己会不会以后就像这个女人一样,脏兮兮的活着。 闫小蝶觉得自己是命好,有一天路过紫荆山公园的时候,看到了一件服装店的门口贴了一张招工启事。 那家店的男主人正是自己在二七广场遇到的那个衣冠楚楚,风度翩翩的男人。 闫小蝶拿出身上仅有的钱财去洗了个澡,换上自己一直没舍得穿的红色连衣裙,那是程津良在广州的百货大楼给她买的,几百块钱一件。 闫小蝶本来长得不差,有过这么多坎坷的经历,对于人情世故看的也算通透,应聘的时候,在童兴和邓毓华的前面表现的不错,就被邓毓华留了下来帮忙卖衣服。 她心中嫉妒邓毓华有童兴这样的男人,发现二人也时常有些矛盾,就不失时机的对童兴暗送秋波,似乎童兴从来没有领会到她的心思。 第(2/3)页